【浮世汇58】如果常常流泪,就不能看见星光

dasheng @ 2019年03月20日 浮世汇

 

 

【1】@加州夏扇 :什么是绿皮书?也就是,什么是 Green Book?今年奥斯卡最佳影片《绿皮书》,讲的就是这段真实的历史时期。 


去年11月,我在华盛顿的非裔美国人博物馆,看到关于 Green Book 的展览。当时,我盯着展板看,旁边站着一个非裔家庭,有六七个人吧,主妇念展板上的介绍,告诉孩子们,什么是 Green Book,然后,那主妇的爸爸,一个干瘪的老头说,他知道 Green Book,他能认出来,当年他就有过这样一本 Green Book。

“Let me tell you, kids”,他说。

当时,我听得半懂不懂的,但却异常感慨。后来,知道有同名电影在上映,就非常想去看。

绿书是什么?就是黑人旅行手册。五六十年代的美国,如果你是非裔,想在美国旅行,这本书几乎是必备,它告诉你哪些餐厅和旅店是接待黑人的。如果你不小心走错了,真有可能被打死。

别看现在加州这么包容,但在五六十年代,很多餐厅都挂着侮辱性的牌子:黑人请进,如果你不怕我的枪。

作为电影的《Green Book》,今天下午才看了,非常感动。晚上,就获得了奥斯卡最佳电影。

我被这部电影深深打动,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去年十一月,在华盛顿特区的那家博物馆,听那个老人说起过 Green Book,当时这个非裔家庭,就站在我背后。他们讲完,就去看下一个展区了。

旁边展区是一辆车,可以坐进去开,但前挡风玻璃是屏幕,你一边开车,这屏幕就显现美国的公路,两边的农场和牧场,以及当你驶入一家餐厅时,服务员毫不客气地辱骂你的肤色,端起枪,让你赶紧走开。

今天,看完电影后,我翻一翻影评,却感到阵阵寒意。

很多中国人笑话这电影,原因是:政治正确。

必须要说的是,在政治正确,和政治不正确间,我选前者。

比如这电影里,平等对待各色人种,这是政治正确,我就赞同这政治正确。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将侮辱性称呼加诸有色人种,这哪怕在美国华人圈,也是极常见的,这就是政治不正确,我就鄙视。

比如,平等对待不同性取向的人士,这是政治正确,我就赞同这政治正确。哪怕在美国,在加州,同性恋合法化后,很多华人痛心疾首,但在我看来,这就是政治不正确,我就鄙视。

一时间,流行反政治正确,很多人就像应声虫一样,反政治正确。

比如,支持平权、同情弱势群体,这是政治正确,有些人偏就反着来,偏就反对平权、侮辱跨性别人士、嘲笑弱势群体。这些人在中国互联网上,是占绝大多数的。

博爱和仁慈,被中国人嘲笑为白左。自私和偏狭,被认为是高明和智慧。这些人好像忘了,作为一个人,总得有点基本的人性吧。

反政治正确,很多人太用力了,弄得不再像个人。

 

【2】@赵丹赵丹喵:看了一下微博时间线上这几天关于代孕、捐精和生育权的争论,觉得很有意思,涉及到道德伦理、性别平等和自然权利等几种交叉命题,是很好的思维实验。

*           *             *

需要讨论的是这么几个命题:

1、代孕应该合法吗?包括女人给女人代孕和女人给男同性恋代孕。

2、男同性恋是否有“生育权”――获得一个拥有其DNA的后代?不愿意或不能生孩子的女性是否也应该享有这样的权利?

3、女性使用男性捐的精子,自己怀孕生育后代应该合法吗?女性选择冷冻自己的卵子应该合法吗?

4、女性选择卖掉自己的卵子应该合法吗?

*           *             *

第一个问题,代孕应该合法吗?

既然讨论的是是否“应该”合法,那并非讨论现行法律,而是讨论一个基于人类共同认可的道德观与价值观,社会与法律制度应该如何设计的问题。

先说第一个问题,答案是不应该,包括道德和操作两方面的原因。

道德的原因,在于当代社会里全体人类的一个共识:【人类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财产,在市场上选择交易对象来进行等价交换,但是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交易为目的,“处置”自己的身体。】

这个共识没有写在任何一个法条或公约里,但却是一个深入人心的道德准则,可以追溯到几个世纪前自由主义兴起时对“人“的完整性、独特性和平等性的信仰。这种信仰是人类从工业革命之前的“共同体式经济”和传统意义上的封建社会,过渡到市场经济和拥有基本人权的现代社会的最重要的因素。具体的现代制度设计比如说保护个人财产权和基本人权都脱胎于这个新的原则性共识。

比如说,为什么大部分国家禁止买卖器官?不是说你的心肝脾肺肾你可以自由处置,而是当人们对器官买卖市场习以为常,觉得一个人的肾真的跟一台手机一样只是一个普通商品时,将“人”视做独立、完整的个体的这种信仰也随之崩塌了。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人权保护制度也会随之消散――当你把猪的器官和血肉大卸八块放在超市论斤卖时,当你砍掉树折了花、拆掉电脑配件买卖的时候,你还会想着这些生命或物品有着生而平等的“基本权利”吗?

那为什么器官捐献是可以的?因为捐献者和被捐献者不是以“钱”这一唯一因素来匹配的,需要从医疗角度来衡量捐献的价值。器官没有进入到自由流通的商品市场,而是有着严格的流动门槛。为什么虽然基本人权包括人身自由,但是公权力可以经过法律审判而剥夺自由、对人身施加惩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等目的,人类可以接受在有严格的门槛和程序的情况下,对人体进行监禁和分割。

把这条共识再细化一下――什么叫做“处置”自己的身体?如果说买卖器官肯定算作破坏人体的完整性,危害到基础共识,那代孕跟捐精的区别是什么?卖头发跟卖器官又有什么不一样?

聪明的读者应该可以总结出规则了:【位于人体表面上,可再生的细胞或组织,不算做完整人体的一部分。】市场交换和买卖毛发、指甲和人体自然排出的材料,不管是具有生殖价值的细胞还是彻头彻尾的废料,都不会有损“人体完整不可侵犯”这一基础价值。其背后的逻辑在于这些可再生的细胞或组织,可以类比于人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因此可以自由处置。但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被其他人破坏、偷盗,则会违反基本的侵权法原则。

一个简单的例子是我可以自愿卖掉长发,但如果室友趁我睡着偷偷剪掉我的头发出去卖,则属于侵犯了我的个人财产,性质等同于偷我手机。美国曾有法庭判过女性为男人口交,但偷偷藏下了精子回去自己造了胚胎生了孩子,属于侵犯男人的财产权。

从另一个角度看,代孕跟卖器官又有什么共同点?一个是有东西进去,一个是有东西出来,但都触犯了一条共同原则,就是对人体内部重要器官自然或非自然的改造或具有强消耗性的使用。

到这里,我们可以总结出如代孕为什么不应该合法背后的道德判断公式:

【1、大原则:人体的完整性不容许任何人,包括拥有该人体的人类本身,进行破坏或侵犯。

2、小原则一:基于某些人类共同认可的目的(比如说医疗需要或刑事惩罚),经过严格的审查和程序,可以违反大原则,包括限制人身自由、进行手术、捐献器官等。

3、小原则二:在个体人类自愿的情况下,使用、交换或出售人体表面上可再生的细胞或组织,不违反大原则。

4、小原则三:对任何人体内部重要器官,包括内脏、子宫和面部器官等,以获得金钱交换为目的,自愿或非自愿的进行改造或强消耗性使用,均违反大原则。】

*            *            *

人类在制定社会规则的时候,从来都是有大原则便有例外。针对代孕而言,另一个值得讨论的点是:【能否将有偿代孕归入小原则一的情况?】

即,我们允许女性自愿有偿的为他人代孕,但是建立严格的审查机制,仅向真的具有生育困难的人开放,而且一切通过专门机构进行,保障代孕女性的人身权利,比如说怀孕期间良好的医疗照顾、确保其知道代孕的风险等,相关费用由国家和希望找到代孕的人共同承担。

如果真的存在这样的机制,首先满足了小原则一中“严格的审查和程序”的要件,但随之而来的有另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允许这个机制存在?是为了一种可以类比于治病救人和刑事惩罚,经人类共同认可的目的吗?

这就自然过渡到了第二个问题,即【生育权】这个笼统而抽象的概念:是否应该通过开放代孕来保证男同性恋,以及不愿生育或无法生育的女性的“生育权”?

如果我们允许小规模、有严格审查的情况下开放代孕,前提一定是要为了服务于一个更高的目标。这个目标可不可以是为了保障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生育权呢?这就需要讨论在政治哲学中如何理解政府的作用了。

当我们说政府应该保障自然人的生育权时,这个“保障”到底指的是什么?是要确保你能够合法的拥有自己生物学上的后代吗?政府要做到哪一步呢?

政府要如何保障人类的生育权,取决于你相信那种政治哲学理论,是认同一个【小政府】还是【大政府】的概念。

如果按照社会契约论来理解,生育权是人的自然权利之一,是在政府和社会组织产生之前,人在自然状态下可以进行的活动。当人类放弃了一部分自由,自愿成立威权政府时,目的是为了让政府来建立一种稳定的社会秩序,保障自然权利的行使。

对于政府的作用,社会契约论采取的是”小政府“概念――政府应该在”积极行使政策“和”保障人的自由“之间达到一种平衡,用最少的政策和执法手段,来达成最大的人类自由。一个反例是,为了保障”人身完整与安全“这项基本权利,政府可以采取极端的高压社会政策,以彻底消灭犯罪为唯一目的,实行宵禁、严格盘查人口、警察时刻巡逻。在这样一个社会里,遵纪守法的公民可以获得最大的人身安全,但也因此丧失了活动与交流的自由。所以,在这套理论中,评价政府的政策永远要从两个角度出发:【政府的手段有多积极、又保障了多少自由?】

回到生育权的角度,为了”保障“人类自然状态下生育后代的权利,政府需要保证社会治安、建立医院、培养医疗人员、发展医疗技术,这些基本上是现代人类都认可的,与”保障自由“的程度相匹配的手段。

建立好这个价值坐标体系后,我们可以来看题目2中的三种情况了:(1)有生育能力但是不愿意生孩子的女性,(2)无生育能力的女性,(3)男同性恋。政府是否应该为了保障这三种人的生育权,而积极行动使代孕合法,并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政策?

第一种情况里,因为女性自身有生育能力,在现代医疗条件下可以做到自然生育,已经享有当前社会体系下最大程度的”生育自由“。如果要求政府积极行动,建立代孕制度,不会增加这种女性的自由――【政府的作用仅仅在于保障全体人类自然权利的行使,而不是保障少数人类为了提高自己福利的需要享有的”特权“。】

第二种情况里,针对无生育能力或有生育困难的女性,人类可以接受认可的做法是政府穷尽一切医疗技术,来恢复这些女性的自然权利。但是,当针对人体的医疗手段走到尽头后,是否应该通过建立代孕制度,来让这些女性拥有自己的生物学后代?这时候,我们讨论的已经超出自然权利的范围了,而是一种”自由代偿“的概念――当A无法再享有这项自由时,可以从自愿放弃这项自由的B的手里换取这项自由吗?

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我的看法是,理论上,【人类的自由应该包括互换自由,比如说允许B将自己生育权让渡给A的自由。】政府建立代孕机制,让不需要这项自由的B,将其权利让渡给A,理论上可以扩大和增加”自由“的总量。但这个理论模型受到现实社会中科技和文化发展的束缚:有办法确保让渡生育权的B是真的不需要这项自由吗?B是否是真的自愿、理解让渡后果,还是会被外力影响和裹挟(比如说父母的影响和社会文化)?A的权利边界又在哪里?应该允许因为自然年龄增长,没有疾病影响下而丧失生育能力的女性去购买年轻女性的自由吗?

实践中,这项政策最大的难点在于,在我们国家当前社会的状态下,有可能成为B的群体普遍教育程度较低、成长于经济文化不发达的地区、并且由于部分家族和地域对女性的轻视,可能会被诱惑和胁迫着放弃自己的自由。

的确,在政治哲学的理论模型里,社会中的每一个自然人都具有完整的自由意志、具备等量的信息和经验、有同样水平的认知能力,因此做出”交换自由”的判断不应该受到政府的“家长式干预”。但就像我们不允许未成年人订立合同、设立基本法律来保障工人权利一样,国家有时必须通过“限制弱势群体自由”的方式来保护他们的自由不被社会上其他人所侵犯。

第三种情况,男同性恋群体在“生育自由”这项权利的状态,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之间。第一种状态,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我们的答案是不应该允许其代孕。第二种状态,对于丧失生育能力的女性,我们的答案是理论上允许,但因为现实条件的限制,目前不应该允许其代孕。

男同性恋从生理上可以类比于第一种状态――身体可以生产遗传物质(精子),但是因为不愿意与女性自然性交,无法通过自然手段获得自己的生物学后代。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 如果我们相信“同性恋”是人类自然进化产生的结果,那也许可以将男同性恋类比为因为身体问题丧失了生育能力的女性――因为“身体”这种“自然”原因,他们无法与女性性交。这就面临一种很诡异的局面:进化让男同性恋无法通过人类自然产生后代的基理而拥有自己的后代,但却让男同性恋保留了自己想要拥有生物学后代的欲望。

那问题就变成了:政府是否应该积极行动来“纠正”这项自然进化的差错,让男同性恋可以通过等价交换来获得生育后代的自由?

如果你认为男同性恋无法拥有生物学后代的原因,可以在逻辑上等同于丧失生育能力的女性无法自然怀孕,那一个自然的结论就是政府在理论上也应该允许男同性恋用金钱去与其他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来“交换自由”。这就又回到了第二种情况里的现实束缚因素――如何保证帮男同性恋有偿代孕的女性,没有被诱惑和胁迫、具有足够的判断能力、意识到并接受风险,最后自愿选择放弃自由?

同样的逻辑,我们根据目前中国社会底层女性生存状况和教育程度,可以判断出不应该向任何人,包括不愿生育、不能生育和男同性恋开放代孕。

*            *            *

写到这里,对剩下几个问题的分析便很简单了。

女性使用男性捐的精子,自己怀孕生育后代应该合法吗?

合法,因为满足小原则二。精子属于男性的个人财产,而不是“身体完整”的一部分,不会违反大原则。女性使用自己的卵子怀孕、生育后代,正恰好是其行使生育自由的体现。

女性选择冷冻自己的卵子应该合法吗?

如果冷冻卵子是为了自己日后使用,则应该合法。如果说生育自由包括决定自己是否怀孕,那一个合逻辑的推论就是也包括决定自己什么时候怀孕。冻卵技术恰好能让女性拥有更大的自由,因为这让她突破了大自然对自己身体的限制,延长可生育的生命区间,扩大了生育的选择权。

女性选择卖掉自己的卵子应该合法吗?

根据现在的技术,卵子同精子不同,并不满足”人体外部“可以自由取得的细胞或组织这个条件。卵子生在女性身体内部,取卵的过程必然涉及到有侵入性的医疗程序,因此违反大原则。关于是否适用小原则一的例外,论证部分等同于对代孕是否应该合法的论证。

如果医疗技术进一步发展,卵子可以自然排出体外并可以轻易被提取,无需采用侵入人体的手段,那卵子变成了可以再生、位于人体外部、可以自由取得的女性的”个人财产“,论证效果等于捐/卖精子,不会违反保护人体完整性的大原则。

顺手画了一张导图。做思维实验超有趣!仿佛回到了美好的法学院时光~

 

【3】@少女大师姊:我觉得很多人都没搞清楚,[代孕要不要合法化]的论题,展开来的完整主谓宾是“[国家]要在商业代孕问题上扮演[什么角色]”,而不是能不能完全让代孕这个现象消失之类的。


而这又是跟立法、执法能力,国内贫富差距有多大直接相关。

在一个基尼系数趋近于0的国家,或许我们可以说,代孕能够反映孕母的真实意愿。比如北欧有些国家允许非商业代孕(就是为自己的朋友亲人之类代孕),那伦理问题还小些。而泰国,乌克兰的商业代孕就丑闻百出。美国某些州算介于2者之间吧。

而我国的贫富差距这么大,一旦[国家]正式表态[代孕合法化],绝大多数人都会给这件事赋予高度的正当性,后果不堪设想。你就想想,那些p2p骗局受害者有多少是以在[央视打过广告]为判断标准的吧。逢中必反的那真是网上的1小撮,在我国,90%以上的人是无条件相信国家的,国家权威对个人判断是呈碾压式的存在。

然后又有很多人以为,合法化之后,必然能保障[孕母]的健康安全,提升她们的福利。所以一说到要保障孕母利益,这些人的膝跳反应就是,合法化。

大错特错。

一旦合法化,进入市场状态之后,影响劳资双方的因素可太多了。就不说人口买卖之类的非市场性因素了。单说市场因素,不但需求增加,供应也会大大增加。供应端是什么?

所有育龄能育女性“闲置”的生育力(现在生育率大概是2,而女性一生能育子女的最大个数大概在10-30个左右)

这是5~15倍的供应端爆炸。去掉那些看不上为钱代孕的中上产女性(可能只占10%),洪水般的供应量仍然会把价格冲垮。

现在中国代孕黑市里,孕母报酬是20万出头。和农村彩礼价格差不多。

合法化后,交易成本大大降低,预计孕母收入会跌到6万左右,和泰国持平。你别说我国经济体比泰国强大多少,底层穷人都是差不多穷,而代孕这种工种,基本没有技术门槛,替换价格就是女性低技术工资水平(服务员、流水线女工……)

你说有人就是不愿意拿6万做服务员,就愿意拿6万代孕,这也是自由选择。嘿嘿。想的美。现实会是,有人拿6万代孕,同时做服务员,被歧视,拿3万“有孕服务员”的工资。

孕母的福利有什么提高???到手的钱,更少了。还不如不合法时,单做代孕就有20多万。

你不代,有的是人肯代。你条件苛刻(不能放弃病婴),有的是人条件宽松(包生健康男婴)。这都是“市场”,都是“自愿”。

而工作和工作,是不一样的。

比如渔猎和农耕,需要调动的认知能力,肌肉爆发力,健康程度就不同。

所以农耕社会可以产生超大规模的森严等级,因为农民饮食单一,身体差,智商低,并不影响他们从事简单农活,还方便统治。

而猎人却不好管控,因为你要猎人能够有效打猎,就得保证其智商、反应力、身体素质都在水准之上,“统治”和“效率”是有内生矛盾的,也因此,绝大部分游牧社会都是扁平结构的,相对平等。

怀孕产子这件事情,如果能被称为一个“工种”,恰恰是在所有工种里面,需要的认知能力最少,也最不会给人带来任何技能积累,反而还会带来大量生育损伤的。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精神病患者被人囚禁生子的恐怖案件了。

如果怀孕生产是一个“工种”,这个工种就是比流水线更糟糕的工种。流水线做多了你还可能成为熟练工,成为工程师。代孕代多了你能成为高级代孕???得了吧。

我国人命贱如土,这谁都知道。但是给贱如土的人群多打开一扇地狱之门,还是一扇比现在的门更地狱的门,说你这里也可以走,这叫“自由”???

这种现象大概是灭绝不了的,毕竟实在不行走个“婚姻”的流程也就混过去了。但是“合法化”是另一层面的问题。

你说现在有钱人出个500万,要吃活人男性的脑子,全国有没有人肯应征?肯定有。

你说能不能把买活人脑子这件事合法化?不然,就是妨碍了这些卖脑者的卖脑自由哦。呵呵

 

 

【4】@安然_莲自在:住院时同一个病区的小姑娘今天发微信来,说终于被迫停药了,她妈妈不让她吃。 


这个妈妈真是气死我们全病区医患的一位家属。女孩才读高中,屡次自杀,辗转了解到抑郁症,主动求医要求住院治疗。可她妈妈一口咬定“小孩就是作,不用管”“我们小时候也作,大人都不管,我们这一代就没有抑郁自杀这种事”,甚至孩子自杀上了救护车她也不去看一眼,因为“大人不理她就没事了”。

可是,她并没有做到“不管她”。女儿住了院,她开车从东北跑过来。车停在医院外面,她睡在车里,一天所有探视时间都在病房陪着女儿,直到护士轰走家属时才去车上睡几小时。大夫制定了用药方案,她对着说明书上的副作用一条条搜索学习,磨着大夫换药停药。精神科患者的依从性本来就低,家属再干涉用药方案,这病就没治了。我住院一个半月,没见大夫给过她一个好脸。

你说她不爱孩子吗?她的付出也是真心的。只是支撑她做这一切的动力,是“只要坚持下去,女儿迟早有一天会领悟到妈妈才是真心对她好,她根本没有病”。

女孩出院之后几次求助我,都是药被妈妈扣下,问我能不能代开一些寄给她。今天看她在病友群留言,终于还是停药了。听闻在我影响下我朋友也终于放下工作去住院了,她说:真好。

其他病友问她打算怎么办,她说:能怎么办,等死呗。

 

【5】@司徒格子:我同意@严锋 老师的看法,《阿丽塔》是部进化了的武侠片。既不能拿它比《流浪地球》,也不好拿它比“复仇者联盟”,这正经八百是武侠内核。

罗德里格兹早些年我特别喜欢他,跟昆汀一样都是混蛋,都爱暴力美学,在镜头中爆发人类最隐秘的杀戮欲望。只是在暴力程度上,他比昆汀狠多了(不信去看《杀出个黎明》。这片毕竟商业,他已收敛许多,也被机甲遮住了许多血腥。其实真把那些机甲打斗换成人体,就是一正经18禁。
容我吐槽一下豆瓣网友,前几天为豆瓣被一星不忿时,不少人没理解一码归一码这么基本的逻辑。这两年我觉得,豆瓣影评水准之低,已经让观影后上豆瓣涨知识变成了历史(书更不用说了,茨维格《人类群星闪耀时》都能被攻击成中学生作文)。
比如,最热短评里有一句,“而且,吹上天的特效,在哪里?完全没有经费在燃烧的感觉啊。”土得一塌糊涂,可能正是这类观众,看歌手比赛也只能理解飚高音。一双大眼睛,一件再熟悉不过的毛衣,一头湿漉漉的长发......最质朴处最不易。让女主质感真实到这个水准,完全是在炫技。
至于为什么说这是部武侠片,著名海报设计师黄海提供了另一种思路。他的海报几近完美诠释了电影,而这分明是我们熟悉的写意,是胜者的天人合一。武侠呀。 

 

 

【6】@陈生大王:这几天在东京办各种手续,everyday都是崭新的一天,崭新的气死。

在日本租房,首先就需要办银行卡和手机卡。但刚来的外国人是没有资格办正规银行卡的。没错,不是信用卡,是连办银行储蓄卡的资格都没有。
新到日本的人只能办邮政卡。这种卡不能接受海外汇款,不能用来网络购物,并且必须在住所登记地附近的邮局办理。

我屁颠屁颠找到了地图上最近的邮局,对方特别热情,笑着把我迎进去,笑着看我填完表,又笑着把我送出去。
“您看啊,虽然在地理位置上我们距离最近,但其实属于不同的区,请你去其他邮局吧”。

马上打车去第二个邮局,对方确认可以办理,然后反复核对资料,两三个人不停给上面打电话,动作如疾风骤雨,结果花了快一个小时才帮我办好。真是态度超好,效率超低。

我低头一看,居然是……一本存折?毕竟我上次看到这个玩意的时候,科威特还是一个完整的国家。
职员笑着解释:这个存折您先拿着,卡片会快递到你登记的地址,到时您本人必须在那里等着,要现场签收。
我:具体什么时候快递到呢。
职员:两周之内的任意时间哦。必须本人签收哦。
我:??????那么随机吗。

职员又笑着说:对。您是不方便吗?需不需要转寄服务呢?可以转寄到您方便的地址哦。
我心中一喜,日本服务就是好,那么体贴和人性化,赶快说:好啊好啊,就麻烦转寄到另一个地址吧。

职员笑得更开心了,一边微笑一边收回了存折:您需要转寄服务的话,说明您没住在登记的地址哦。那就是虚假登记哦。那我们不能给办卡哦。现在就销毁了哦。

我:??????东京谍中谍?……大姐…大姐…我错了,我就住那里,我现在马上表演住给你看。
职员保持微笑:我们无法信任您哦,再见了哦。非常感谢您的光临哦。

顿时我眼前一黑,差点送去急救。

又重新换了一家邮局,一句骚话不敢多说,半个小时新存折终于拿到。

后来我的行政书士告诉我,以前不是这样的。最近几年太多中国人和越南人刷爆卡跑路,回国前把所有卡刷爆。日本银行实在怕了。

去办手机卡,一位中国籍的业务员接待了我们。
业务员:你没办法直接办正常手机卡。
我:?
业务员:日本通信费比较贵,都在抢客户。所以举办过一段时间开卡送苹果5的活动。中国人和越南人就一起疯狂开卡,然后再刷机把手机卖了。数量之大你无法想象,一家公司被直接搞垮。
日本公司集体吓哭了,所以之前外国人是开卡送手机,现在是买手机才能开卡。

我:我有手机也必须再买一个才能有手机号?
业务员:对。不然只能用格安卡。一种网络卡。是不是觉得那些中国人很讨厌?他们真的很坏。但咱们就不这样。
对了,你既然刚来,办的什么银行卡?不要办邮局卡啊。邮局卡会绑定电费气费代扣。
我:?那很方便啊。
业务员:不会啊。如果以后你不想缴费,想躲那些费用,用邮局卡就没办法。
我:???不是说咱们不那样吗???

在中介那里选房子。
我:xx公司的公寓不错啊。
中介:那个公司的公寓不租外国人。日本租房需要审查甚至面试,东京有一些房东不愿意租外国人,特别是咱中国人。
一个原因是当年311,很多中国租客一声不吭就跑了,还有一个原因是中国人总是把房子弄得一团糟。

好了好了。我忍不住打断她:别说了,我懂了。你就帮我看看还有什么破烂是我能租的就行。

在国内时,我觉得国家发展得特别快,内心也挺骄傲。
我所住的成都,这种二线偏一线城市,每天能看到的豪车比在东京一个星期看到的都多;阿玛尼、兰博基尼公寓各种豪宅满地乱修,多强大多自豪。
电视上说美日韩全部水深火热,都羡慕中国新四大发明,走出去“中国人”就是一张最好的名片。

怎么真的一走出去,那么不受待见呢。起码在日本,我真的没感受到蒋劲夫先生当年在东京的呐喊:

“我是中国人,我特么好牛逼!!!!!!!懂吗???我们很自豪!!!!!!!!就是,干!!!! ”。

(以上传闻部分言论来自耳闻,不保证绝对真实性。欢迎大家来东京殴打他们)。

 

【7】看到一则超可爱的新闻:


一个对寻宝很有热情的小男孩找到了一个石头碎片,他坚定地觉得这是个重大的古文物(其实不是),在父母的帮助下,他把这个石头忐忑地寄给了当地的罗马德意志博物馆。

没想到,他们居然真的收到了博物馆的馆长回信!

信里语气极其认真,是这样写的:

「非常感谢你将你的宝贝寄到我们罗马德意志博物馆来。我们所有的工作人员对你的宝贝进行了观察和长时间的解密。最终有人得出结果。这是一个粘土碎片。

工匠将粘土物件在烤炉中长时间高温烤制。因为高温这个粘土片非常坚硬,也可称之为石器。此外这个石器还上了釉,所以有点闪亮。 

你的粘土碎片源自一个埋在土里大水管道,这个管道很有可能是19世纪烧制的,所以有超过一百年的历史了。

虽然你的粘土碎片不是出自于罗马时期,但是它还是个老物件,向我们展示了科隆人当时的生活。请你好好保留它, 并向你的朋友展示。 

来自罗马德意志博物馆的祝福」

这个世界上,原来有这么多人在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孩子们的梦想。

想想,这件事估计会让这个孩子很长一段时间的梦想都闪着光吧,多年以后回想起来,也是童年值得珍藏的一笔。

――如果有这样的,给某个人的梦想插上翅膀的机会,千万不要错过啊。

来源 | 豆瓣 宴之敖

 

【8】果麦文化:三毛谈“爱抱怨的人”:

每一个人都在羡慕他人,每一个人都以为自己的遭遇是人间最不幸的,每一个人都只强烈的抱怨自己的命运甚而怪责社会与家庭,而极少极少在文字中对自己之所以形成今日的局面有所检讨和反省。

其实,任何一份生命都有它生长的创痛与成长的过程,这些过程仿佛是种子,在日后的生活中都会彰显出来,于是我们的生命便在这许多的历练中愈见成熟;生命的成熟过程其实避免不了挣扎和伤感,而生命之美,却也是人间世人加以赋形和圆全的,这十分主观,见仁见智,各有所得。可是,如果只是一味的抱怨,这份在我看来极有价值的存活,便显不出来了。

有人问过我,人生最重要的是什么?脱口而出的回答是――智慧。后来想了想,觉得不太周全,难道除了智慧之外,快乐不重要吗?真诚不重要吗?金钱不重要吗?爱不重要吗?自由不重要吗?勇气呢?健康呢?家庭呢?友谊和了解呢?难道这些都不重要?

我又告诉自己,这一切,其实都已被智慧所涵盖,在智慧的大前提下,其他的东西应该自然而然随之而来的。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是每一个中国人都知道的计谋之一。如果我们对目前生命的局面不能满意,而且已经尽力而为了,仍然不成,那么为什么不由这一个局面中跨出来,再去开发一个更新的局面呢?许多人说:“我不能。”这句话没有道理。

你能,如果你下决心去做,你能的,问题是没有决心就真的不能了。

当然,在有计划的开始一个新的局面时,知己知彼却是不可忽视的要素。没有能力去摘月亮的时候,我们便去摘果子吧。不喜欢桔子可以去摘葡萄,不喜欢葡萄还可以去种菜呢。

偶尔抱怨一次人生可能是某种情感的宣泄,也无不可,但是习惯性的抱怨而不谋求改变,便是不聪明的人了。

西班牙有一句谚语:“如果常常流泪,就不能看见星光。”我很喜欢这句话,所以即使要哭,也只在下午小哭一下,夜间要去看星,是没有时间哭的。再说,我还要去采果子呢。

 

 

来源:新浪微博 喷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