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世汇149】2020庚子开年,过得像小说一样

dasheng @ 2020年02月08日 浮世汇

【1】2020庚子开年,过得像小说一样:

第一回:八义士江城预警 
                 六扇门飞签请茶
第二回:卫健委三緘其口
                 众百姓一脸懵逼
第三回:万家宴民庆盛世
                 团拜会官宣升平
第四回:隐实情官腔有假
                 赴险境国士无双
第五回:溯源头直指菜市
                 抗疫情再造汤山
第六回:防扩散夜封汉口
                 为救援军发江城
第七回:共患难医护请战
                 见真情百姓解囊
第八回:说罪魁揪出蝙蝠
                 免后患封杀山珍
第九回:知府称革职以谢
                 唱歌怕唾沫横飞
第十回:说口罩郡守晕菜
                 问床位主簿哑然
第十一回:钟南山百姓称赞
                     高院士网民质疑
第十二回:红十字再爆混乱
                     双黄莲又引风潮
第十三回:湖南禽流感再发
                     川西小地震又来
第十四回:街上喊限单双号
                     社区紧闭租户门
第十五回:患难之际见人性
                     日韩原来非寇仇
第十六回:大理亏心当官匪
                     央媒仗义评兽行
第十七回 良医病逝民悲愤 
                    国监委阅训诫书

 

【2】@何兵

【法律不限制公民之间讨论和交流疫情】网上流传湖北省公安厅某工作人员,为武汉市公安部门的训诫书分辩,理由是,训诫不属行政处罚。
        问题是,无论训诫是否属于行政处罚,按照依法行政的法律原则,公安机关训诫李文亮,必须提供:一,李文亮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必须指出具体条款。二,公安机关根据什么法律,训诫李文亮?必须提供具体法律条文。从网络流传的训诫书来看,公安机关没有援引任何具体法律条文。不明不白,不能训人。
        需要澄清的是,虽然疫情发布权在于行政机关,但并不由此禁止公民之间,相互讨论和交流疫情的言论自由。公民相互讨论和交流疫情的行为,不属于法律上的”发布”行为,受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之保护,我国法律没有限制,也不得限制。限制公民相互之间讨论和交流疫情,不仅不会带来稳定,相反可能带来灾难。
        公民相互之间交流,出现事实上的差错,不属于造谣。造谣是故意捏造虚假事实并传播的行为。李文亮将新出现的传染病描述为”sars”,显然不属于故意捏造事实。言论自由,不是言说真理的自由;更不似法院判案,认定事实必须提供证据。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一定程度上说错话,不受追究的自由!
        武汉公安部门对李文亮进行训诫,没有法律依据,法律上是错误的,依法必须撤销。此外,训诫,性质上属于行政处罚法上的行政警告。对此类案件,法院以训诫没有损害相对人权益,不受理诉讼,个人认为也是错误的。本案训诫书,不仅对李文亮造成精神损害并损害其言论自由,而且公诸于众后,还造成名誉损害,依法应当受理。
        人间不仅有利害,还有是非。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
                                            2020年2月7日

 

 

【3】@Kevin在纽约 

「李文亮训诫书的法律思考 -- 谣言的边界在哪里?」从造谣者变为吹哨人,李文亮就这样走了,没有等到他想要的那句道歉。悲痛不足以解决问题,生活还要继续,当人人有无力感的时候,就是大家站出来的理由和担当。一个社会应该如何定义谣言,将影响这个国家和里面的每个人,甚至未来孩子们的方方面面。

武汉公安局的训诫书显示,李文亮医生被训诫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训诫书上没有说明第几条第几款。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个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无论你受没受过教育,受过多好的教育,对于这条法律规定,你都会产生一个疑问,“什么言论算是谣言,谣言的界限在哪里?” 。为什么问这个问题?因为现行法律对谣言的界定缺乏具体标准、含糊不清。

正是法律缺乏对谣言边界的清晰定义,才让谣言问题变得复杂和富有争议,增加公民守法和国家执法的难度,形成民怨。

我注意到,最高法最近写了一篇帖子关于谣言的,说到虚假信息起源于个体认知能力的局限,该文的核心,是提醒公众对谣言定义的思考,但仍然没有具体明确的执行边界,再且,文章终究是文章,再好也不是法律,不是司法解释,没有法律效力,远远不够。

这种法律定义的模糊的另外一个重大弊端,就是在一些热点社会事件爆发后,迅速将公众的愤怒指向政府,引发不稳定和信任危机。

是时候给谣言一个边界了,美国的立法史上,同样也经历过对谣言模糊到清晰定义的发展历程,法官不断用案例,结合时代背景,向社会和公众诠释定义谣言,以便让国家、社会和个人之间利益达到某种程度的平衡。

于是在Debs v. United States案中,美国有了关于谣言的 “明显而即时的危险”(Clear and Present Danger)理论,这时候的言论不再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

于是在「纽约时报诉萨利文」(New York Times Co. v. Sullivan)案中,美国有了关于谣言的“实际恶意”(actual malice)理论,既明知其言虚假或不顾,或贸然不顾是否虚假的主观故意散布,才构成造谣罪。

包括后来美国在反恐活动中,判例确立的关于谣言的“实际支持理论” (material support) 等等,还有很多很多就不举例了。

当一个社会用法律手段制止谣言的时候,如果打击伤害了其他法律保护正常的舆论影响到秩序和稳定的时候,就是我们勇敢直面问题的压力和召唤。

中国社会方方面面的巨大发展世界有目共睹,先进的社会需要先进的法律来匹配,不再临渊羡鱼,能找到适合自己最好的方案,我相信中国有这个智慧。

 

【4】@邱晨虫仔 

李文亮医生去世,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其实不是他晒出来的那张训诫书。

而是这么多天以来,普通人对普通人的“训诫”。

他们看到有人哭自己亲人病危得不到救治,就指责他们造谣。

他们看到有人喷红会资源调配不力,就说他们传谣。

他们看到有人怀疑……他们但凡看到有人露出怀疑的神色,就说他们带节奏。

疫情严峻,他们的声音小了,但直到今天上午,还有人在我转的训诫书下留言,说这是“蹭人血馒头”。

--------震惊并冷静两秒的分割线--------

昨天晚上李医生过世,就连那些平时毫不关心时事的人,都在这场情绪共振里悲痛和失眠,我一个普通人发自内心的悲凉与感慨,怎么就成了消费死者?

再说了,不然我们能怎样呢?

先用谨言慎行来免于“训诫”,再用无动于衷来免于这“普通人对普通人的训诫”吗?

我更不能理解的是“带节奏”这个词——生活不是唱歌,讲什么节奏不节奏?唱给谁听啊?

——那么多人,那么多不断流变、起起落落的感受,是灿烂多样的生活,不是某种节拍必须一致的大合奏。

如果有人发出了自己的声音,而同时又有人因为想要驻足聆听而暂时停下了表演——你不能指责那个说话的人是——带——节——奏!——因为人家压根就没有在表演你的大合奏。

出于验证猜想的动机,我点进那个说哀悼是蹭馒头的人的微博,果不其然,没有看到任何跟个人生活相关的内容。而在他为数不多的点赞中,有一条说的是,李文亮最早在群里说 SARS 时没带“疑似”二字 —— “所以他们确实是造谣了”,“这一点你们就别替他们洗了”。

哦,还有看似很有“建设性”的意见,大意是,如果李文亮医生“们”不是因为言辞不够谨慎导致“被辟谣”,现状不至于此。

——对啊,李文亮医生,你为什么不表现得更完美一些呢?

--------无语并冷静两秒的分割线--------

我早就不奇怪了。甚至也不愤怒了。

大合奏是致幻的。而在“一切都很好”的幻觉里,攻击那些戳破幻觉的人,永远比承认这是幻觉,要容易的多。

当然,一定一定会有人说,“可是就是有人居心叵测啊”,“你不能否认有人吃人血馒头”,“我们不能给任何坏人留下可乘之机”……

我没有办法反驳你们,不仅因为没有人能证明坏人“不存在”,更因为你们比李文亮医生幸运,你们获得了“无须证据也不算造谣”的权利。

我们惜别李文亮医生,是普通人怀念普通人,
都是你我。

我们警惕带节奏甚于防病毒,是普通人训诫普通人,
也都是你我。

 

【5】@新媒田宇 

第一个反映问题的人,不是李医生
被记功的也不是李医生

这样的事实,谁能不懂呢

你们鼓励的是体系内部按程序汇报的,这个,我们也懂。

可是,第一个人反映问题之后,有什么举措吗?团拜会照旧,万家宴继续。14亿人停摆
大家悼念他,是因为大家在想,如果消息溢出体系,是否能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这个背后的逻辑是,已经对这个体系产生了很大的质疑。

 

【6】@公子Sagittarius 

百步亭社区的事,是偶然,也是必然。

按照现行的城市管理制度,市下设区,区下设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群众自治组织,街道办事处下设若干居民委员会,个别的街道办事处下设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一地群众的自治组织。自治组织有其优势,但毕竟不是政府,也不是政府的部门或派出机构,所以,很多情况下,如果要了解基层政府的情况,那么就要找到街道办事处。

但也有例外。

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社区就是这样。江岸区下设16个街道办事处,但唯独在百步亭社区这里,缺没有了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全称是百步亭花园社区,占地4万平方米,辖区居民有13万人,这个社区不但是全国少有的区直辖的居住组团,而且还获得了一箩筐装不满的各类荣誉,如: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全国文化先进社区、全国无毒社区、全国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等等,可以说能得到的荣誉,它都得到了,别的社区得不到的上面没有街道办事处管理这种体制性让利,它也得到了。

这一切,让人,至少是让我觉得,太不可思议了。按照宣传口径,百步亭社区十多年来“没有一户居民家中被盗、没有一起刑事案件、没有一个越级上访、没有一起黄赌毒、没有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没有一起火灾”,就说十多年来没有一起火灾这一条,大家就知道多不容易。火灾的发生,和居民防火意识有关系,和宣传教育有关系,但正所谓水火无情,谁敢保证十多年里十几万人口当中,就没有一起火灾?不是太神,就是太妖。

优秀的社区治理,堆积如山的荣誉,打破传统体制的创新,这一切如何的来的?这就不能不提到百步亭社区的党委书记,全国劳动模范、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中国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第七届中国改革十大新闻人物、影响中国30年30人改革之星,以及60年功勋湖北100人,在中央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被授予"改革先锋"称号的百步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茅永红先生了。茅永红先生上世纪90年代在江岸区百步亭搞房地产开发,房子盖好后卖完了,茅先生看到“开发商建完房子卖掉后,不参与后期小区管理,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重重”这一重要问题,决定自己亲自搞社区建设。经过茅先生几十年的探索,百步亭社区建立了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在以茅永红董事局主席为书记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建立“三方联动”机制,社区组织内的政府职能部门的公务员、居民自治组织的干部、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都成为社区工作者。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啊。话说wg的时候我们取消了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直接搞了一个革命委员会,这不就是这种模式么?

现在的各类社区,当然是矛盾重重、令领导头疼的。比如有居委会、有业主委员会,这俩的区别和联系分别是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是甲方乙方的关系,天天有争吵都是正常事,个别小区那是全武行啊。现在百步亭社区的做法,就是把你们全搞在一起,然后各类矛盾就都没有了。

解决不了矛盾,还解决不了产生矛盾的人嘛。

于是,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花园社区,就形成了这样一套体制,私有制企业、社区党委、社区管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物业公司、社区业主委员会居然全是一套人马。这个超级组织,既是企业又是党委又是政府又是自治组织又代表业主利益,堪称新一代的人民公社,只不过实际控制人不是人民而已。这个超级组织,有自己的立法权、行政权、警察权,关起门来自成体系,打开门来获得荣誉,可能真的是天下独此一家。

所以,现在百步亭社区治理的秘密就可以揭开了。一是把过去社区分权体制下的各类机构拧在一起,消除矛盾;二是以开发商作为核心,为社区管理提供强有力的资金、管理和暴力支持;三是对外以开发商为后盾,游说有关部门获得荣誉,反过来进一步在社区内部提高超级组织的合法性。

百步亭的万家宴,这样规模的大型聚集行为可不是寻常一个社区居委会能搞起来的,但一个超级组织就没问题,还能一口气搞20年。任何一个基层组织都知道的现在有传染病(先不说能不能“人传人”)最好不要搞大规模聚集,但百步亭一定要搞,因为这是超级组织的合法性来源之一。当然,这种超级组织在平时是强大的,毕竟它自身的光环足以骇人,它的董事局主席身上的荣光可以骇人(包括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这样的称号),它的总裁身上的光环亦可以骇人(十七、十八、十九大代表),但到了关键时刻,我们还是能看到它起高楼、宴宾客、楼塌了,百步亭社区发生了大规模疫情之后,媒体再去采访,就再也看不到所谓的“社区工作人员”了。因为这些“社区工作人员”不是政府的公务员,也不是居委会这种自治组织里守土有责的工作人员,他们只不过是茅家店里的伙计,犯不上在这个时候卖命。

但等疫情过去之后呢?这样一个超级组织想必还会复活的吧。

利维坦的力量再大,毕竟它也还是一个怪兽而已。超级组织的能量再强,希望它只是暂时性的是一个国中之国。

 

 

【7】@lucyvpelt 

不但体制内防疫专家集体失声,体制外显然也没有多少后备人才。无论是“封城”(不特指武汉此次的情况),还是隔离,还是是否送病人到外地就医以减轻本地医疗系统压力,都是防疫中可以使用的手段,但是具体怎么封有效,怎么隔离有效,送出去要怎么送,其中要做好哪些措施和后勤保障,这都是有讲究的,而且也极其需要一线的工作经验。目前为止,完全没有看到任何专业的讨论和建议。科普大V们连正经是一线医生搞过传染病治疗的都少,几乎全是大学实验室出身。居家隔离手册也都是WHO的指南翻译,甚至还都是网民自发救济,根本没有针对性的对于中国的防疫建议。你说美国的居家隔离和中国的居家隔离能是一回事吗?哦本地特色可能就是双黄连……所以真的,到底怎么回事。

转发有人说这是官员凌驾于专家之上的结果,其实并不只是这样。事实是中国在九十年代之后开始搞防疫站撤并,专职搞防疫的人才边缘化了,导致在传染病控防上出来说话的全是医学或者甚至搞生物学研究的跨行发言。其中很容易出现纸上谈兵用科研标准要求临床和一线控防的巨大陷阱——专家组后来反复自辩的一句话是科学需要依据,可是,科学研究的标准,和临床执行所需要的并不是一回事。财新报道中提到重症科一线医生说:“一月中旬专家组还是在讲诊断标准那一套东西,我们就反映诊断标准太苛刻了”,可见一开始的专家组很可能不懂防疫,使用了错误的标准来指导疾控。基层医生一来极度缺乏话语权,二来顶多也就管到医院内部,不可能涉及医院以外的传播控制。防疫专家的缺位,和其他很多因素一起,导致了当下的严峻局面。

这条看的人比较多,补充整理一下以前发的内容。顺带声明一下,我不是防疫专家,不是内行,我说的东西思路来自于我爸爸,他是搞森林防疫的,然后顺着他的思路,我又去查了查资料。结合微博网友的评论和近期很多篇采访,整理出了以下的内容。还请真正的防疫专家不吝批评和纠正!

疫病爆发后的管理失当,和机构改制可能有一些关系。原本在中国,防疫,病毒研究所,医院,分属三个不同的体系。中科院病毒所这样的机构研究病毒,是研究病毒本身。医院专管病毒侵入生物体之后的治疗,而防疫由防疫站负责,专门研究的是病毒在环境中的传播和控制。这三者各司其职,并互有重叠的部分。

在机构设置上,本来防疫站和卫生局理论上是平级的关系,防疫站有独立法人。防疫站专管传染病的传播防控,和卫生局负责的业务是不同的。防疫方面的专家,和医学方面的专家,本身研究的方向也不同,一个是控制疾病的传播,一个是治疗疾病本身。在历史上,防疫站也经历过几次撤并。《中国卫生》2018年12期刊登的文章《从防疫站到疾控中心》回顾中提到:新中国成立之后,传染病一度得到了控制,于是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许多地方将防疫站和卫生行政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合并,成为”三合一“,但结果导致了防疫人才流失,工作停顿,传染病卷土重来。由此,62年后又重新确认了卫生防疫站作为独立机构的存在。然而,九十年代之后,又开始了新一次改制,由于中国疾病谱的改变,卫生水平的提高,防疫机构被认为落后于时代发展了,由此,公共卫生体系开始将重点放在慢性疾病防治上,传染病的研究和控防逐渐边缘化。2001年后,防疫站撤销,与其他机构合并成为疾控中心。2003年,非典爆发,对中国的传染病控防提出了极大挑战。但其后仍然维持了这个疾控中心的体系。

回顾这段历史,可见目前传染病控防只是疾控中心的一个分支,而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的关注点趋于多样,更关注慢性病防治,而在传染病防治这项中,呼吸道传染病控防恐怕也一向不算重点,也难怪会有流感疫苗接种率极低,流感死亡人数多但大家都缺乏防护意识,结核病卷土重来的问题。

知识分子公号最近采访了UCLA的公卫学院副院长张作风,他提到“控制新发传染病,不一定要先知道病因,而是应该先采取预防”,面对疫病爆发,启动预防控制先于病因研究(或者起码并行?)的思路,就是典型的防疫工作思路。另一篇中国科学报采访OSU预防兽医系教授王秋红,说到“传染病不能等到确定才预防,即使刚开始没确认,也要当作人传人来看待”,记者和转发文章的人都认为是一种新颖的思路。然而,这其实也是防疫的基本思路。张作风也直接指出:“这次公共卫生流行病学专家全线静悄悄……”

@xusu_alisa 谈到:”全国的传染病医生大多数是被调剂的,主要专业是结核、肝炎和艾滋,缺乏经典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经验,也不懂防疫;各大公卫学院的重点也是慢病管理管理,对传染病也没有太多关注;CDC的头是结构生物学家。那么谁来说话呢?不是不愿意说,而是真的没有人”

我查了下卫健委专家组名单和其他几位参加新闻发布会的专家,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

钟南山、袁国勇,李兰娟,高福,曾光,王广发,张伯礼,邱海波,蒋荣猛,李兴旺,徐建国。似乎都不是防疫系统出身的(很抱歉我搜不到更详细的履历所以这条可能有误)几乎都不是专职搞呼吸道传染病的。高福作为CDC的主任,搞结构生物学的。蒋荣猛主攻传染病,但他本人主要是搞肝病研究的,李兴旺看起来主要研究艾滋病,徐建国研究肝病和艾滋病。李兰娟,主攻肝病研究。王广发,经历过SARS但仍然因为防护不周全被感染,百度百科显示专长为“擅长于呼吸系统疾病诊治、机械通气技术、支气管镜诊断、气道良恶性狭窄的介入治疗(气管支气管支架植入、球囊扩张、气道内肿瘤电烧蚀、气道取异物、冷冻治疗等)、内科胸腔镜手术、等离子体射频消蚀鼻甲软腭悬雍垂扁桃体减容术治疗鼾症和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CPAP和BIPAP治疗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 所以是外科+睡眠呼吸综合症研究?钟南山老先生,“重点开展哮喘,慢阻肺疾病,呼吸衰竭和呼吸系统常见疾病的规范化诊疗、疑难病、少见病和呼吸危重症监护与救治等方面的研究”。曾光说是搞流行病学,但我不知道他的主攻方向是什么,看起来也没有防疫站经历。

很感慨,14亿中国人,无数的专业人才,竟然似乎,连一个真正专业对口的,都找不出来?(欢迎大家转发补充纠正)

而防疫为什么会被边缘化呢?撇开各种其他因素不谈,我想应该与以下两点有关,我以前提过,现在也有网友在转发里指出了:1防疫不好发论文,基层工作者的确是“论文写在大地上”,数据难收集难获取,目前的科学界主流也更青睐高精尖的基因层级,分子层级的研究。2防疫做得好,则最好的局面是无事发生,无事发生,自然不会有人重视(again,很难发论文)只有疫病大规模爆发,才会引人注意,而这恰恰说明防疫没有做好……

 

 

【8】爱因斯坦:国家和个人良心 

一个人,如果政府指示他去做的事,或者社会期望他采取的态度,他自己的良心认为是错误的,那么他该怎么办,这实在是一个老问题。很容易这样说:对于在不可抗拒的强迫下所做的事,个人是不能负责的,因为他完全依赖于他生活在其中的社会,所以必须受它支配。但这种推理的表述方式本身就说明了这样的概念同我们的正义感矛盾到了怎么样的程度。
虽然外界的强迫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一个人的责任感,但绝不可能完全摧毁它。在纽伦堡审判中,这种立场实际上被公认为自明的。我们目前制度中存在着的道德标准,以及我们一般的法律和习俗,都是各个时代的无数个人为表达他们认为正义的东西所作的努力积累起来的结果。制度要是得不到个人责任感的支持,从道义的意义上来说,它是无能为力的。这就是为什么任何唤起和加强这种责任感的努力,都成为对人类的重要贡献。
在我们这个时代,科学家和工程师担负着特别沉重的道义责任,因为发展大规模破坏性的战争手段有赖于他们的工作和活动。所以我觉得“科学社会责任协会”的成立正适合实际需要。通过它,对于科学家所面临的各种客观问题进行讨论,每个人就比较容易澄清他自己的思想,得出他自己该怎样去行动的结论。此外,对于那些每逢按照自己的良心去行动处境就发生困难的人,这种相互帮助就更是非常必要的了。

来源:这是爱因斯坦于1950年7月19日写给美国新成立的科学工作者团体“科学的社会责任协会”的公开信。

 

【9】@安迪斯晨风

生物学上有个概念叫“趋同进化”,大意是指在相同生存环境中生活的不同生物,会因为环境塑造而在形态上变得越来越相似。比如说,在海洋生活的鲸豚类哺乳动物和鱼龙类爬行动物都长得很像鱼类。我觉得,我们人类在网络群体也会出现趋同进化。大概十来年前,出现了用“四字成语+三字历史人物”作为ID的“七字党”,起初这些那些ID下面也都是一些鲜活善良,喜欢历史,反感谣言的普通人(包括我本人也曾经有过一个七字ID)。但是随着时间推移,这些人在同一个群体中一起互相塑造、逆向淘汰、趋同进化,大多数人都已经堕落成为了冷血残忍的食腐动物,几乎所有人发言都是同一种让人恶心的腔调,像是齐刷刷戴上了同一张面具的克隆人。 

 

【10】@廖伟棠 

「簡單說來,因為先前的懦弱,造成今天一切崩壞都沒法從那種盲目的強力壓制下重建起來。你們縱容過的一切惡,都自動阻撓著你們的自救。」我說的是免疫力系統破壞的問題。

 

 

来源:新浪微博 喷嚏网